中心实验室管理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人员以及其他科实验人员的统一管理,确保实验室正常规范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
适用于在中心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所有人员。
三、工作程序
1. 所有人员必须提前填写实验室准入申请表,参加并通过准入培训及考核后方可使用实验平台。超过两个月没有在中心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需重新办理准入。严禁未办理准入制者私自开展实验。严禁试剂推销商、销售等与实验室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区域。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2. 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安静。实验区域内不得吸烟、饮食或化妆。所有开展实验的人员应具有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进入实验室前穿戴防护装备(如实验服、隔离衣、手套、口罩等)。
3. 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仪器操作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后方能预约和使用相应仪器。严格遵守仪器的预约流程以及操作规程。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当仪器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联系负责该仪器的工作人员。取消仪器预约的,应提前半天在“中心实验室交流”群内告知。违规使用某仪器三次以上的人员,一个月内不得使用此仪器。禁止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4.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实验台面,注意:移液枪、废液缸、试剂、耗材应放回原位;移液枪使用完毕后应调回最大量程;按规定消毒清洗用过的实验器皿;妥善处理实验废物,试剂归位时要保持标识清晰朝外;垃圾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处置(如锐器丢入锐器盒)。
5. 实验耗材需自备和自行管理。所有实验样本、试剂和药品等应严格按照按其贮存条件以及划分区域放置,保持中心实验室公共实验区域整洁,严格按照已划分的区域放置物品,不得乱放。工作人员有权清理乱放置以及长期无人认领的实验耗材、试剂等。实验室公用物品(如仪器、试剂、耗材等)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外带、挪动,违者从严处理。
6. 需要在班外时间进行实验的人员应当在每日下班前向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告登记。每天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时要切断所有不再使用的仪器(冰箱、细胞培养箱及提前说明的除外)电源,检查并关闭水源和各室门窗,填写离开实验室的时间、检查水、电、门窗记录。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7. 禁止在中心实验室饲养并进行动物实验。
8.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有害试剂及其污染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在进行有害试剂相关实验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及仪器,防止污染,如有发现污染应及时进行处理。
9. 液氮罐、超低温冰箱、低温冰箱等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清理。使用时尽量减少操作带来的温度波动,并做好登记。未登记以及长期存放且无人认领的物品将被工作人员定期清除。
10. 毕业生以及超过两个月不再使用实验平台的人员,应在离开前及时清理所有个人的实验相关物品(包括:实验耗材、试剂、存放于普通冰箱和超低温冰箱中的样本等),归还实验室的门禁卡等公共财物。
11. 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心实验室管理条例,工作人员有责任对违反规则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若出现多次不遵守制度的人员,将通知其导师或课题负责人,并取消实验室准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