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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心实验室细胞培养室管理条例

2021-02-09 08:40 管理员

中心实验室细胞培养室管理条例

一、目的

为保证细胞培养室的规范使用和日常维护,以维持培养室的洁净度,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二、 范围

适用于所有使用中心实验室细胞培养室的实验人员。

三、 工作程序

1. 实验前

1.1 需要使用细胞培养室的人员应提前向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备。

1.2 每日首次进入前应对细胞培养室进行空气消毒(紫外灯照射30 min以上)。

1.3 操作者须在缓冲间内穿戴好隔离衣、口罩、手套、鞋套,严禁不穿隔离衣或穿着个人实验服进入细胞培养室。

1.4 备齐实验用的试剂、耗材等相关物品并通过传递窗递送进细胞培养室。

1.5 在进行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1.6 生物安全柜实行预约使用制度:仅允许预约今、明、后三天内的操作台,写明紫外时间(30min)和操作时间,迟到半小时以上预约自动取消。取消预约应提前在“中心实验室交流”群内及时告知。杜绝当天长时间预约但未使用生物安全柜行为。

2. 实验中

2.1 打开生物安全柜风机,用75%酒精棉球或纱布擦拭生物安全柜台面(不能使用消毒水,有腐蚀作用)、实验必需品,废液缸提前加入金星消毒液(1:10),打开紫外灯照射台面30 min

2.2 操作时,打开生物安全柜风机5 min后再使用,不要堆放过多的物品以免妨碍正常气流。

2.3 生物安全柜内严禁明火,不得在生物安全柜内点燃酒精灯,如有需求,请使用红外灭菌器。

2.4 尽量减少培养箱开门次数、缩短开门时间,以减少细胞培养环境变化和污染概率。

2.5 短时间内不使用显微镜,应将光源调至最低以延长灯泡寿命。

2.6 实验过程严禁喧哗、闲聊,反复进出细胞培养室。

3. 实验后

3.1 整理操作台面,物品归位,用75%酒精擦拭台面,打开紫外灯。细胞培养室内的冰箱和培养箱已划分区域,请严格按照名单放置实验试剂和细胞。

3.2 固、液垃圾缸上有对应生物安全柜的编号标记(例:1-固、1-液),使用完应及时清洗归位。实验结束后应注意:固、液垃圾缸通过传递窗取出后,固体垃圾倒入黄色医疗垃圾桶;无环境污染物的废液可倒入洗涤池。最后将固、液垃圾缸洗净后放回传递窗并打开紫外灯。各净化台对应的固、液垃圾缸应及时归位。

3.3 不同生物安全柜内的公共实验物品(如移液枪、试管架等)已编号,请勿拿出交叉使用,以防污染和丢失。移液器用完调回最大量程并用75%酒精擦拭干净。

3.4 每日最后一位离开细胞培养室的人员,应检查并关闭倒置显微镜、离心机等仪器电源。

3.5 退出细胞培养室时,应在缓冲间内脱掉隔离衣,不得将隔离衣穿出缓冲间。

3.6 超过一个月不使用细胞培养室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收回其分配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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